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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大病保险再报销比例最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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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_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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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 13:07 来自安徽
颍州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市卫生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2015年阜城三区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省内医疗机构提高了5个百分点,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可办理大病保险再报销,报销比例最高达85%;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

起付线1.5万元 最高可报3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后,若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医疗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可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从而让参合农民“敢去看病、看得起病”,最大限度地获取医疗保障,减轻其高额医疗费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方案是结合我市去年新农合运行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今年阜城三区新农合大病保险承保机构为国元保险公司,资金筹集是从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

大病保险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对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进行再次补偿,不包括新农合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并依据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大病保险分段补偿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

扣除大病保险起付钱1.5万元后,自付部分0-2万元的,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45%,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35%;自付部分2-5万元的,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55%,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45%;自付部分5-10万元的,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65%,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55%;自付部分10-15万元的,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75%,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65%;15万元以上的,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85%,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合规费用的75%。

大病患者可选择以单次住院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

看病要到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提醒参合农民的是,看病一定要到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方案,在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及在纳入预警管理的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等15种情况,看病所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所以,农民在选择医院特别是外出看病时,一定要到所在的新农合管理中心咨询该医疗机构是否是新农合定点医院,以避免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据了解,目前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去年累计结案赔付1.78万人,赔付金额893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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